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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高二作文1000字
作者:飞天沙日期:2019-11-20 00:49

  导言:这是一个完美而遗憾的世界。他仿佛注定不同。那天,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但是没人知道正有一道天幕缓缓落下,...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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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十年高二/1000字)

  这是一个完美而遗憾的世界。

  他仿佛注定不同。

  那天,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但是没人知道正有一道天幕缓缓落下,如同算盘上哪颗颗被拨动的珠子,黑暗中只能听到它无助的呐喊。场景破碎的瞬间,他睁开眼了,父亲慈爱地笑着轻轻呢喃:“加洛斯,好好活下去” (作文园地 www.Zzzw.Net)

  十年,十岁。他忘记了他是谁,只记得有人告诉他,他需要陪那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做他最好的朋友,成为他最大的助手。

  十年,二十岁。在加洛斯的陪伴下,维多斯长大了,他继承了父亲得天独厚的基因,成为一名完美的少年将军。加洛斯是他近卫队队长,虽然维多斯本身实力强大的毋庸置疑,但身为帝国第一将军的儿子,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那天是维多斯最考验实力的一次出征,他需要杀光所有反动者,而敌人的首领是“狼人”,没有人任何人能抓住他,甚至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加洛斯就在维多斯的身旁,只有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维多斯才会露出笑容,不过加洛斯似乎不会笑他知道这次加洛斯该出手了,他要确保这是一场完美的胜利!向世界宣告:“我!维多斯!是最强大的人!”

  黑暗中风吹动沙粒发出令人不安的嚎叫。一道黑影从屋内闪出加洛斯出动了,他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因为他们只会成为负担。树后一道人影渐渐凝实,狼面具后面,唇齿微动:“这小子身手不错。”随后又如从未来过般消失在那里。

  昏黄的灯光下,“狼人”又开始为那些生病的人喂食了,他们得了一种怪病传染性极强,但“狼人”似乎不在乎,只是安慰他们帮助他们。这里所有人都只听“狼人”的话,因为他们都是王国之人,他们的命,全是“狼人”给的。

  加洛斯静静地看着,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可他不懂这种感觉。剑光闪动,黑暗中磨出一道道火花,他挥动长剑无情地收割敌人的生命。“狼人”出手了!仅仅几个回合,他就感受到对方强大到深不见底的力量!但已经晚了,他的手臂在交手过程中破开数道伤口,他知道他输了,转身飞快地逃跑,但“狼人”太过强大,只是一会儿加洛斯被包围了,他静静看着,他知道快了,维多斯应该已经包围了村子。“狼人发现了异样,转头看向村庄瞳孔凝聚,突然一又阵悸动,那是他的心脏,剑无情地穿过,血一滴一滴流下来“狼人”却忽然笑了:“加洛斯,好好活下去”加洛斯一怔,那句话,好熟悉啊!“狼人”手中的玉滚到加洛斯脚边,和他胸口那块一模一样

  十年,维多斯成了名副其实的第一将军,在他带领下,帝国消灭了所有敌人,好像他们都该死一样。

  十年,加洛斯突然叛变,,没有任何人活下来,尸横遍野

  维多斯没有明白,但已经倒下

  一切归于寂静,就像它最初那样平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对与错,因为时间不会因你而倒流。

  剑刃轻轻划过自己的脖子。

  高二:刘万禹

  篇二:十年(高二/1000字)

  青春不是年华,而是心境,是深沉的意志,炙热的感情,恢弘的现象,青春是生命的深泉在涌流。十年岁月悠悠,十年之前正在漫步童年的乐园,十年之后轻合青春的节拍。花开一季

  倔强始终让泪逆流于指尖之上。人生一世,花开一季,最美的面孔下,一直在做最美的欢跃,在踏入学校后,不断的成长,进一步的打开自己的心扉。面对过困难,面临过抉择,直面过人生。在如花绽放的青春之中,踏着细碎的光阴,不去为挫折哀叹,不去为沉沦失声,十年之后学会在现实之中成长,在山水徜徉中,学者与岁月磨合,为梦想奋斗。整个春天,在那风雨不弃的诺言和磐石不移的友情中,没一朵绚丽的花都静听着鸟语蛙鸣,歌唱划过心间的梦想。令人沉迷的欢笑,始终在荡漾,倾城舞姿绚烂了一场十年清风。看天,听风,享季节,留下的深深暗影依旧在为刹那芳华俯身拾起的似水流年。早春的阳光,悄悄酝酿着一场十年的与花儿的际会,摇曳青春被风吹去指缝间的泪水。让泪逆流于指尖之上,让十年气贯长虹,花开一季,青春涌动不止。

  那一年,片片回忆

  越垂星河,凝眸望月,记得那一年枝头的花事瞬间便没入林苑,直到夏温渐暖,那一年是天际的温暖宁静和美好。一直在微笑着,以为输得起,赢得起。一起拥抱这那一年自由飘荡。那一年,每一个微笑,每一滴眼泪都在描绘着青春画卷。握紧钢笔写下了十年之前漫步于童年,纸鸢向暖,舞出了过往的片片回忆。辗转,留恋,友谊是大海生出的一块礁石,历经海水的冲蚀却宠辱不惊,一辈子的回忆。

  这一次,处处精彩

  日月周转,似景的年华,如诗的青春。走过了十年,不断地思取,现在在如歌的光阴之中,准备着一场最为精彩的表演。从欢声雀语中慢度到了漠然的埋头苦学,这一次为了目标,为了梦想,不断地将昨天暴风雨的金色和平,加冕精彩。平淡的这一刻,其实在内心中激荡,没有水可用微笑淡了这精彩的流年,听风,观雨,享回忆,嘲笑过去的执念,挥动着今晨的朝阳,为梦想在整个青春见证这一次的精彩。走过十年,走过了芳华,走到了十年镜头,走到了精彩的蜕变季节,依旧是满园清辉。

  人生一世

  盈一指风华,赴一程好梦,人生一世,花开一季。没有了稚嫩,失去了幼稚,拥有了担当。青春气贯长虹,踊跃盖过怯懦,进取压倒苟安,清风吹过一阵幽香,弥漫整个人生。暗香浮动,生命的源泉一直在涌流。意志,感情,招摇着青春的骄傲,为了人生铺设了一条辉煌,精彩的道路,迎着春风,接着阳光,踏着青春走在人生的道路中,走在一世的芳华里,微笑着见证整个人生。

  十年的青春,十年的人生,就十年的芳华。

  不去高歌,不去低吟,只是为了梦想走过这十年,不去期望,不去遗憾,只是走过十年的青春,走过十年的精彩。十年,只为梦想。

  篇三:十年(高二/1000字)

  凉风夹杂着槐花的香笼罩着这个村。村口那棵槐树开的花并没有以往那么多,满树的叶子伴着稀稀疏疏粉白色的花。老梁又坐在树底,望着村前的路,双目黯然无神表情呆滞,这一坐有时就是一天。

  十年前,小梁临走前就给老梁撂下了一句话:“俺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这一走果真没有再回来,再也没喊过他一声爹。可是老梁不甘心,他不想这被疼了十几年的娃娃,就再不回来了。便每次忙完农活,无论刮风下雨也要在那棵老槐树下坐着,等着小梁。槐树像是成了精,似乎是知道老梁的寂寞,每当老梁对着树谈心时,树就飘下几片叶子来答应着。村里人说他是疯了,没事尽和树说话。他却笑呵呵地说:“俺和俺娃唠唠,关你啥事!”眼角浅浅的皱纹无处不洋溢着幸福。村里人一脸无奈,便不再多说就离去了。

  记得小梁十年前得了一场大病,老梁推着他那破旧的三轮车,把小梁送去医院。到了医院小梁因失血过多需要输血,这让老梁犯了难,原来小梁是老梁在村口那棵老槐树下捡来的。老梁一辈子也没有过女人,哪还有什么孩子。验完血型,医生自然有数。老梁恳请医生别告诉小梁,医生也答应了他。

  本以为事情就么过去了,可没过多长时间。那天,小梁回到家就发了疯,用手狠狠地指着老梁:“爹!俺是不是你亲生的?俺娘去哪了?”老梁顿时就懵了,低着头扒拉着地上的玉米,半天来了一句:“你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小梁便和邻村的铁蛋去进城打工去了,老梁也没拦着。村里人问他:“你养了十几年的娃娃,咋就没拦咧?”他笑了笑回道:“这娃会回来的吧!”,眼角隐隐的泪痕却在一丝丝皱纹中闪烁。小梁一走就是十年,老梁也等了十年。

  年年大年三十,家家的小年轻都从城市回来,大包小包朝家赶。村口老槐树下站满和老梁一样等待孩子的老一辈。他们都拼命地踮起脚尖朝村头那条路上瞅,伸长了脖子,像一只只蠢笨的鹅。直到他们等到了孩子便一一搀扶着寒暄而去。最后又和往年一样只剩老梁一个人,这也似乎逃不出老梁的预测。日子一天天过去,槐树一天天老去,老梁也在一天天变老。

  这天村里来了辆车,车停在了老槐树旁,从车下下来个眉目清秀的年轻人,西装革履,气质非凡!“这不是小梁么?”村里人看到便惊讶道。“你到底去哪了?十年来也没个音讯!你看看你爹成什么样了!”村长边说边用手指着树下的老梁。小梁径直走到槐树下,对着老梁猛地跪了下来,用尽全身的力量大喊一声:“爹”。回声回荡在这空旷的村落中,此起彼伏。过了好久,老梁才反应过来,用树枝似的手臂,紧紧抱住槐树干说:“你才是我的娃!”那眼角深深地皱纹无不一丝丝洋溢着幸福,槐树又像往常那样飘下几枚叶子,那叶子在这风中飘啊飘啊,不知是要飘到何处,仿佛是要飘到十年去

  高二:王振东

  篇四:十年(高二/1000字)

  十年,在我们眼里不过花落的时间,十年多么抽象的概念,而我就在如此抽象般的活着,朦朦胧胧的活着,当我面对这挥之不尽的十年时,我开始麻木,开始淡忘,我没有发现自己的手中是把无用之物,没有发现时间的存折已经掀开一个十年。我发现的只是无聊的,幼稚的一把碎沙。当我走在老城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气息总能让我无比平静,闲来无事便不知疲倦的来到这里直到夕阳,每天我最喜欢看那不知何时建立的钟楼,看秒针不停地转,听那按时响起的钟声,不知为何唯独喜欢这充满时间的钟楼,然后有一天我在这钟前睡着了,当我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漆漆的世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那破旧的钟楼,我所能听到的只是秒针转到的“啪嗒啪嗒”的响声,正当我迷茫时,那钟楼突然动起来了,他抖抖身子落下几块碎屑,然后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我只记得那声音中有种存在无尽岁月的气息。于是我与钟楼的故事面展开了。

  钟楼突然变成了一个老人,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不断颤抖摇摇欲坠的老人,随后他挥挥手示意我过去,待我到他身边,他带着慈祥般的目光,什么也不解释便说:“孩子,我是时光的守护者,我见证了一切的时光,我曾用钟声无数次提醒时间的存在,但路上的行人又有几人听到,我一遍遍的重复,嗓子喊哑了,眼泪流光了还是没人知道,他们依旧挥霍时间,然后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发现时间的珍贵,然后才懂得珍惜,但逝去的东西终将不会回来。我已经厌倦人类的麻木了,我看你无所事事实在不忍你虚度光阴便把你叫来告诉你时间的意义。‘’我带着一脸茫然看这他,他又说道:“在你们眼里时光是个老人,因为老人步履蹒跚,我们的脚步可以追上他,因为他的眼神不好了,就不会因我们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而惩罚我们,因为他老了,所以他总是忘记提醒我们时间的沙漏已快到尽头。没错,如果时间是老人,我们便可以轻松的骗取一些,透支一些。但是时间不是老人,他是顽童,与你嬉戏,与你玩耍,然后不知不觉偷走你的时间。有时候时间更像一个吝啬鬼,惜土如金,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多那一秒钟,有时候时间像魔鬼,手持镰刀,时时刻刻割走本属于你的时间。也有时间是一面镜子,只有在镜子里你才能看见时间是很么。”这时他咳嗽了几下,仿佛还有很多或要说但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能看见他那晶莹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告诫,充满关心,他的眼神好像在乞求我,求我珍惜时间,然后我便觉得一片眩晕,再次朦朦胧胧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又回到那熟悉的老城区,向后望去便是那破旧的钟楼,这时钟楼的时针指向6点,当当的钟声不断响起,直到回家的路上那钟声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我抬头看看天,望向钟楼的方向然后轻轻一笑,接着走向回家的方向,只是这时我没有懒懒散散而是大步向前,眼中充满坚定地目光

  上帝只给予我们一次生命的旅程,无论卑贱平凡,珍惜这个唯一。那次我与钟楼的对话永远永远的记在我的心里……

  篇五:十年(高二/1000字)

  她,用生命的最后十年完成了昙花般最绚丽的绽放。她,就是林徽因。

  出身名门,少女时代随父游遍各国,赏阅人世繁华。战争时期,曾困居李庄,穿着朴素,拎着瓶子上街打油买盐。倾国倾城,着一袭白色纱裙,却难抵病痛缠身,容颜更改。这样的女子,无论从何种角度审视,都是一道别致的风景。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她生命的最后十年,那如昙花般开出了绝美花朵的十年人生。

  1945年,当人们沉浸在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的喜悦中时,梁思成陪林徽因到重庆检查身体,大夫却告诉思成,徽因将不久于人世。但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位满腹才情,倾城绝色的奇女子用瘦弱的身体坚强活了十年,以非凡的毅力熬过了十年。而这十年,她并不是在病榻上度过的,她用这最珍贵的十年在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在自己最热爱的建筑事业上留下了最浓重的一笔。

  1945—1955,在这十年中,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设计,完成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完成了传统景泰蓝工艺的挽救。同时,作为作家的她,也在这十年中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诗歌。《给秋天》、《人生》、《展缓》、《年青的歌》等都是着名的作品,为中国的诗歌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她还撰写了《天坛》、《颐和园》、《雍和宫》、《故宫》等一系列介绍我国古建筑的文章,为人们对古建筑的了解打下了基础。这十年,她一直用坚强抵抗病痛,为的是可以完美的完成岁月赋予它的光荣使命。骄傲的她,一直全心全意的去完成,她不允许人生有太多的残缺,她要的是无悔,是完美。

  正是因为林徽因的乐观与豁达,她才得以以最美的姿态度过这十年。她知道,她的人生容不得有半点放弃,因为任何的放弃都是背叛,都是辜负,所以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比任何人都好强的心,所以她的最后十年才繁花满枝,硕果累累。她知道,她一直有徐志摩远在天堂的思念,一直有梁思成近在身边的宠爱,也一直有金岳霖不温不火的记挂,有这些,她就有了力量,有了这十年来一直支撑她的勇气。她还知道,人间的季节从来都是在不断的变换,只有心中的春色可以不改容颜。能看惯草木的荣枯,秋月的圆缺,也能承担得起人生的缺憾和聚散,正是这些理性,才让她这最后十年把握得极有分寸,所以没有太多的涂改。

  着名作家白落梅这样评价林徽因的这十年:“十年,她既孤独又充实,既辛苦又满足。她用十年的光阴创造生命里最后的传奇,也用十年的忘记,来结束她与这纷繁尘世的最后缘分。”

  当一切繁华落幕,当她终于耗尽了十年的时光,当她真正做到了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她这华美的一生,让无数人羡慕不已。

  这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林徽因来说,或许刚好。她用十年,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后人却要用一百年、一千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追忆她。我们更愿意以建筑师的角度来欣赏她,因为她在中国建筑史上的贡献是永不可磨灭的。

  十年,三千六百五十个日日夜夜,林徽因该无悔了吧!

  篇六:十年(高二/1000字)

  十年不曾成为人们的话题,除了一首歌,给人无限的畅想,这会是谁的十年。如果没有该留下的东西,或许会有几分的怅惘与不知所措,如果一只猫在晒着阳光,这道问题就永远没有答案,除非它把身上的虱子抖落,这种压抑而动态的美,也确实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那是怎样的十年呢,研磨着咖啡的醇苦,倦怠过零落的尘土,放肆了白衣与单车,最终却也成就了这般深邃的平凡。想象着自己曾是一只鸟儿,在渺远而空洞的夜空中驻足歌唱,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变得像一棵猴面包树,年轮在一圈又一圈的增加着,而这棵树最终也只能静静地守望着,任这满天星河揉碎了时光,撒在归去的路上。

  十年,从时间的维度上看,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它似乎漫长的令人无法等待,短暂亦是诗人言语间便已匆匆而去。至于原因,让人不忍深究,因为一切美好的东西,若是深究,就都约莫泛着铜臭味,而朦胧中泛出月色之感,倒反令人心驰神往。似若了如心中所想,埋藏着一个天山的酥油茶般暖心的故事,而人竭尽心力所苦苦追寻着的,也早已超出这段时光的本质,以至于所探求着的东西,已经来不及去深思了,拨开了这团浓雾,美好的一如夜空纯粹。

  文革岁月,为人所嫌恶之安逸倒显得十分珍贵,送行之日,倒是声势颇大,红条幅如魔障般蒙蔽着人们的双眼,却也令人嗟叹万分。一趟列车,开往那些乡野之地,倒也并非那么严重,不过是最普通的黑土地,以及一些朴实的农户们,或许是因为遇到不懂变通的一群可怜而纠结着的人们,这些个充满活力抑或哀叹连天的知青们,也算是尝过一回生活的苦。十年归来之日,有些人可以回来,有些人也就决定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过活了。一趟列车,带走了十年温润岁月,留得一地狼藉,满目所见,都是充满倦怠的眼神,一颗本是骚动着的心,蒙上一层石膏,变得坚硬而脆弱。这样的十年,苦中作乐着,却让人不忍提及。倒不是不愿揭起这层疮疤,不敢面对那些本末倒置之人,而是不想伤害一些本已受过伤的人罢了。

  依然是一趟列车,潜意识中,似乎十年与列车诞生之初便已立下了什么约定似的,提到火车,倏忽便想到了猫,十年,猫与列车,这三样东西似乎本身便已经是一首时间的诗了。却是非常清晰地记得那样一篇文章,一位乘火车的旅人在“猫之城”站下了车,白天,街上空无一人,他就那样慢无目的地走着,走过了一座教堂,那是一座美丽的教堂,无论从猫的视野还是人的视野,这座教堂都是极美的,好似透着星光般,旅人恋恋不舍。到了晚上,这里却变成了猫之城,旅人看着一群绿眼睛的猫如人般生活,自然受惊不轻,就沿着铁路跑回去了。这个故事本和十年没有关系,但我曾经很认真的思索过,这个场景总是似曾相识般不断出现,总是感觉旅人虽然在猫城里只待了一天,但当他沿着这条路跑回时,已经过了十年,而他也从一个小伙子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在月下奔跑着,很奇异的一个场景,就像鲸鱼在天空舞蹈。

  十年,它承载着很多,可是如果抛去它所承载的不说,也就是一段不长不短,波澜不惊的岁月。但回首之时,却依稀记得那日浅白阳光,窗下薰衣草正盛。

  篇七:十年(高二/1000字)

  芭蕉绿了,樱桃红了,四季更替,我也不断成长,从一个蹒跚学步的女孩长成一个青春少女。在拥抱着世界的美好,欣赏着娇花的灿烂,珍惜着生活的挫折中,我也学会了以一颗感恩之心面对事物,感谢一切用美丽来诠释的爱。

  (一)

  上学的日子终于在我的期盼中到来,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桂花的香味。我背上崭新的书包,在妈妈的陪伴下,怀着兴奋的心情走在上学的路上。奇怪的是妈妈故意走得很慢很慢,还一边叮嘱我要与小朋友好好相处,听老师的话,不要吵架。可我却像一只即将展翅翱翔的小鸟一般踏着轻快的步伐,巴不得一步就跨到学校,对于妈妈的唠叨充耳不闻。

  学习的时光并不是一直无忧无虑的,我有过因成绩不好的焦躁不安的时候;有过被同学关系困扰已久的日子;还有过因种种误会而心房酸楚的时刻。但无论遇到什么麻烦,妈妈总会像一位老者般语重心长的开导我,让我知道用尊重、真诚的方式对待朋友,懂得以勤奋、不懈的态度面对学习。

  (二)

  《陈奕迅的十年》,是对已逝爱情的浅吟。十年,让一个女孩成长,也更加理解爱。感知快乐和幸福的源泉,亲爱的妈妈,让我悄悄告诉你:妈妈,谢谢你每一次的柔声细语为我驱赶心中所有的阴霾,让我擦干泪,拾起生活的温馨与点滴的感动,带着一片光明和一份感恩上路!

  (三)

  别人说高中是学生的炼狱,带着青春的羞涩,我踏着坚定的步伐准备风雨无阻的驶向远方。陌生的环境,心里的差距,差点把我给击垮。每一周我都归心似箭,家,成了心中宁静的方向,已不是那一小方土地。人可能在经历了成长后才会倍感珍惜,就如一句话说“你须寻得你所爱”。家人对于个人在信心不稳时就是久旱甘霖,母亲与我的交流尽管不如以前多了,可每一次临别前的目送中的殷切期盼与关心足够山长水远……

  (四)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时光变幻,而母爱却始终不变。彩虹悄悄感谢暴雨,因为暴雨的咆哮才铸就自己的美丽;雨露想悄悄感谢阳光,因为阳光的照耀才折射自己的光辉;礁石想悄悄感谢海浪,因为海浪的撞击才磨出自己的菱角。

  (五)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反复咀嚼,才深刻明白:不是只有离家在外,亦或是身在异乡时,母亲才会时时刻刻的牵挂着自己,想念着女儿。

  天上的星星如钻石般调皮的眨着眼睛,窗外的树随风飒飒作响,黑暗笼罩着整个大地。

  也就是这样的夜里,我们还如木头般静坐在丝毫也不温暖的教室里。我瞥了一眼手表,天啊!现在已经七点了,它没有一点儿想休息的意思,仍是不紧不慢、慢条斯理地运动着。当下课的铃声快乐的奏起时,我们欢呼雀跃,都奔往着心中的那个巨大的磁场——家。柔和的灯光,熟悉的背影,我高兴的扑过去。妈妈的表情由惊吓、放心、责备到满脸的疼惜,抚着我的头说:“怎么这么晚啊!来,饿了吧!快吃饭,我都热好了。”顿时,妈妈像位神奇的魔术师般端上一碗热腾腾的拌面,鲜红的西红柿和金黄的煎蛋铺在上面,还有一碗紫菜汤冒着热气呢。

  正当我狼吞虎咽时,手机幽灵般在尖叫,妈妈跑过去接。紧接着手机又响起,并反反复复持续了好几分钟,我感到十分诧异。妈妈这时尴尬得笑了笑,答道:“我看你这么晚回家,怕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所以就查了你的手机,把有联系的同学都问了一遍。”说罢便去洗碗了。我一时间愣在那里,妈妈的话字字如雷,敲打着我的心。妈妈真的是世界上最傻的妈妈,竟然这样做!但也是在这字里行间我读懂了什么是“意恐迟迟归”,那是凝聚了一位母亲所有的担忧与牵挂,也包含了浓浓的爱,我在这样的爱中,我睡得如婴儿般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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