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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高三作文1000字
作者:飞天沙日期:2019-12-27 09:24

  导读:如果觉得内容不错,记得分享哦!内容简介:当鸟儿开始沉睡的时候,当心儿开始冻结的时候,当光明踱到地球另一面的时候,我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却依旧是... 向下继续看全文吧!

  欢迎同学们阅读《青春高三作文1000字》,此文由作文园地『zzzw.net』编辑精心推荐,欢迎学习交流!

  作文一:青春高三/1000字)

  当鸟儿开始沉睡的时候,当心儿开始冻结的时候,当光明踱到地球另一面的时候,我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却依旧是消沉。

  初秋的夜,风寒。没有人陪伴,我倦缩着身子,坐在床上,一种莫名的愁涌上心头。

  抬头望向无尽的苍穹,月儿悄悄合上了眼,我还没来得及许下心愿,月亮却已经被黑暗吞食。人终究只是生命中的过客。

  视线凝聚到书桌上的茶杯中,淡淡的茶香在我的鼻尖萦绕。我知道,它时刻在发生变化,只是我无法察觉。

  偶尔,我会感觉的到,自己仿佛与外界缺少必要的媒介,没有固体、液体、气体的帮助,任我喊破自己的喉,不会有人知道,也不会有人明白我的意思。其实,人只要活得快乐就够了,可人总是轻易改变自己的所爱、所思、所想。当然,这样的自己,往往会显得很自私,我们并不是单一的属于自己,我们好要属于那些关心和不关心我们的人。

  也许我们都还小,也许我们都还没有完全了解这个世界。

  起身,将茶杯的茶水泼出窗外,水洒在地上的响声十分刺耳。泪无故地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滴落在日记本上。泪水浸透了那页纸,慢慢散开,如一朵花,竟异常鲜艳。

  记得小时候,躺在妈妈怀中,她给我讲月亮和星星的故事,那时的我就是爸爸妈妈的唯一,在我的小眼里,世界就是我的家,不,是和爸爸妈妈共的家,当然也就无法品尝到愁的滋味了。

  人世间的辛酸伴着我一起长大,装着“百味”的瓶也不知什么时候偷偷地进入了的我心里,这小小的百味瓶经常不经意间被我打开,青春这怪味胡豆的绵长的愁绪就在我怀里无尽地沿展开来…… (作文园地 www.zzzw.Net)

  将眼镜从耳朵上取下,它在我的鼻翼留下两道浅浅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我成了“进士”(近视),爸爸常常笑我,“不用考我家就有了‘进士’,不知是哪座坟葬着地了”。

  我顽固地讨厌非主流打扮的人,虽然我也知道,别人的打扮与我无关,人家也不会因我讨厌而改变自己,不过,我喜欢看非主流的图片,因为它们体现的主题都是青春。偶尔买到一张非主流的图片,那嵌在图片上短小却暖心的话语突然使本来鼓鼓撑起的心一下空了。

  落寞与愁思又弥漫开来。

  青春本不该那么忧愁是吗?我也知道这道理,可一个人安静下来的时候,那种忧伤又悄悄拥住了我,它像一条毒蛇,慢慢地吞噬我的心,我的灵魂。我怕你了。把MP3的声音调到最大,任耳塞发出的声波在我耳朵里作怪,即使是把我的耳膜震疼了。这样,我便得到了满足。把自己浸泡在音乐中,音乐为我驱赶那没有预告,没有原因的害怕。

  站起来,挥挥手,原地转个圈,可转眼间那愁绪长大了,把我头顶的的天空都给包裹了。

  这个该诅咒的青春。

  作文二:青春(高三/1000字)

  白驹过隙,恍然从自己凉薄的记忆中幡然醒悟,青春,已被我丢到了哪里?

  春暖花开,一杯热茶足以让沁人心脾,我的青春因你的关怀而明媚。

  一日三餐,你忙忙碌碌,雨雪天气,你脚步匆匆;偶尔生病,你忧心忡忡;但我似乎太过年少无知,对于这些默默无闻地付出视为理所当然,青春叛逆,因为自己的幼稚,造成对你的伤害,绝食,离家出走,却不知自己是用你的爱来伤害你而已。我开始自惭形秽,我在青春的路上行走着,路过的是被我视为啰嗦的你的谆谆教诲与嘘寒问暖。如今,我们之间一年几次的相见却似乎花白了你的头发。你说,我已经长大,对,青春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到来,而你的青春已逝然。你用你的青春明媚了我,那么让我用我的青春来温暖你。

  夏忆绵绵,那些充实的时光,有你们挑灯夜战的陪伴。

  从2009年的暑假开始,我们步入高中的大门,曾经我们在背后骂过学校的规章制度,曾经我们在背后一起议论老师的种种,曾经的曾经,我们从没想过我们总会经历分离,如今我们却挥手告别了!我们可能再也不会有雨天撒腿一起疯跑、夜晚一群人在一起压马路笙起高歌而不在乎路人异样的目光、手捧爽歪歪一起招摇过市、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一些关于“未来”的话题、一起玩扑克牌看到被贴满纸条的脸然后大笑、一起聊天到通宵不睡、一起午餐把盘子饭碗一扫而光一点不留……如今我们各奔东西,突然回想起我们那些胡里花哨的青春,才渐渐觉得彼此已经成熟,我们慢慢在成长,青春路上曾经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那些纯粹的友谊,人生很难再拥有的这样不牵扯利益的友谊,人生正因有了这些友谊而倍感芬芳。

  秋波涌起,那些被叫做青春的日子里,你从我的世界里打马而过。

  依然记得那时,刚上完体育课的我累得趴在桌上昏昏入睡,瞬间被楼晃桌摇和学生们的尖叫吵醒,才发现原来是地震,朦胧中,当大家都飞也似的往下跑时我看到你从楼下跑到楼上去解救没有下楼的学生,她看到我二话没说就拉着我往下跑,那一刻,我突然发现,讨厌已久的班主任那么可爱,当其他老师推开学生往下跑,我顿时觉得她无比伟大,即使这个地震并没有造成怎样的损失和灾难。

  回忆起自己在课堂上调皮捣蛋的种种,心里莫名地难受了一下下,那么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精神是我这小半辈子都不曾遇到的,她的挑剔,她的严肃,甚至她的大大咧咧和邋遢在这样的品质下也已变得美好,谁又能说她不是最可爱的人?青春之中,她永远是我最最崇敬的人。

  白雪皑皑,青春的路上,留下一行行脚印,或深或浅,或曲或直,或小或大,那些匆匆的青春总有些故事让人泪流满面。谁的青春不曾令人心往神驰?永远铭记那些在我青春路上陪伴我的人或者事。

  回忆拉扯着我,终于又拾到了我的青春,这一次我的青春不再孤独与迷惘……

  作文三:青春(高三/1000字)

  我学会对你伪装,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笑得没心没肺,也不会再流那廉价的眼泪了。然后听你轻轻地说:“你变了。”

  ——前记

  19岁的我还是个孩子

  站在19岁的天空下,依稀可以看到懵懵懂懂的岁月在向我招手,呼唤我回家,回去一起玩耍。

  19岁生日那天,发表了一条说说:

  “踏在19岁的一角,被18岁摔得体无完肤,还傻呵呵的笑着:生日快乐”。

  对于青春,我所拥有的只有回味,不停地以各种口吻回忆,回忆所遍及的地方,都是我曾经留恋的地方。

  青春这东西,奢侈的很,但又很公平。

  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听习惯了的话,还是觉得有几分道理。在人生这场声势浩荡的情景剧中,每个人扮演着行行色色的角色。或是趾高气扬的富二代,或是踏实的过分的路人甲。沿着各自的路线前进着,不平行至少不会相交,拥挤着,吵闹着,声势浩荡的朝前奔跑着。

  每个人都不服输。领先的人肆意摆弄着鬼脸,紧追不舍的还在埋怨着命运的不公平。起跑线固然一致,速度却是天壤之别。

  天台的一处透亮

  喜欢上了光着脚丫走在马路上,留有白日残温的路面还是暖暖的,温度刚刚好。

  和朋友商量着:

  “去哪?”

  “额,要不去小湖边吧,那凉快一点儿。”

  沿着灰暗的小路,感觉脚下的温度慢慢地降了下来,凉凉的,很是舒服。透过茂密的树枝总是能投下斑斑点点的光斑,星星点点的点缀着昏暗的小路,让人觉得不是那样的单调,倒是生趣了几分。

  耳机里一直重复着你离开时的歌曲。微微心动的旋律,单调的歌词。聆听的不是旋律,而是隐藏在里面的故事。

  不厌其烦的重复着离开时的场景。金黄色的阳光下,泛着光的你的长发,空气里飘荡着花香洗发露的香味,香有些的腻人,却是喜欢的味道。

  说不出口的告别,来不及的祝福,以及消失在地平线的最后一丝安慰的光线。世界顿时暗了下来。我似乎感觉的到周围慢慢安静下来,没有了昔日的争吵,只剩下几盏昏黄的路灯,还在煎熬着。

  你说你喜欢天台的阳光,我说我喜欢阳光下的人。

  路过旧时光

  关掉手机,摘掉耳机,世界又安静了。耳边“滴滴答答”时钟的声音,鱼缸里鱼儿翻腾水花的声音,巧妙的翻译成文字讯号传入大脑,排斥掉最后一节安静的音符。

  无论我再与众不同,对于过往,只是一个旧人。始终。

  穿上曾经喜欢的衣服,调成曾经喜欢听的歌谣,重复着曾经喜欢走的小路,身边却没有了曾经的人。空荡荡的。没有了你,我拿什么怀念曾经。

  有些人,就像是别人雨伞上滑翔而过的水珠,偶尔有那么一滴晶莹剔透,带着岁月渗透的醇香落到你的脸上,也只能微笑着轻轻拂去,继续前行。

  时间蹑手蹑脚地循环在指尖,刻下一纸的存在。选择在不同的时间重温同样的拓本,捕捉心血来潮过后的自以为是。回忆需要怎样修剪才能刻画出一份如期而至的花期。

  老了不能再老的等待,丢了不能再丢的怀念。和几点山前雨,几朵午后云,完成一首未完成的歌。

  注定会用蓝色的标签诠释属于我的青春,甲乙丙丁,打马而过的俏时光。

  作文四:青春(高三/1000字)

  匆匆来到期待已久的大学已经快两个月了,一回首,才发现,时光荏苒,我们的模样也已悄悄地改变了。

  每天的黎明,都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迈着匆匆的步伐,载着微凉的秋风,踏着飘渺的霜露,开始一天的生活。走在被微弱灯光打亮的小路上,依稀可见的是冻的瑟瑟发抖的身影,和时不时凛冽寒风的凉气传来的几句爽朗的笑声,总会在想,他们的梦想又会是怎样,他们的青春和我是否又是一样。

  早操时额叽叽喳喳的抱怨声和熙熙攘攘的聊天声夹杂在一起,混着清晨的大地和树叶的气息轻轻地带走了一个早晨最清新的时刻。

  吃早饭的时光在此刻似乎变得那样的幸福,吃完后,有的人在写着等会儿课上老师要讲的作业,有的人在聊着天,有的人在画着她的那张脸,这个平常的早晨,伴着走廊里的喧嚣,在继续着别样的青春。

  时间过得是那样的快,很快大家就都收拾东西准备上教室去了。随着人群,离开温馨的宿舍,来到熟悉却又陌生的教室,依旧是那张位子,依旧是来的不迟不晚,望一眼教室,无数双明媚的眼睛里却被迷茫遮蔽了,只有少数的人,透过眼睛还可以看见那久违的炯炯的目光。此时我们似乎都早已习惯了这种为了上课而上课的生活,习惯了这种为了顺利毕业儿学习的学习,似乎大学才是我们的主人,而我们早已成了大学的奴隶,这样生活过的真的很寂寞。

  青春,似乎过的太过轻松,从高中来到大学,我们都把当初的那份信誓旦旦的承诺与那份最初即使再苦再累也不远放弃的执着,不知在何时就这样被我们遗忘在记忆的深处,就这样被我们悄悄地放弃了。

  结束一天的生活,静静地躺在床上,脑海中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以前的高三时的种种,回忆悄悄的爬上了心头,心头突然好像变得沉重了,不知道未来的自己什么摸样,不知道未来的自己是否会让自己满意,我不想就这样消失在忙忙的人海中,被时光淹没,被记忆遗忘。

  青春,似乎总是离不开迷茫;青春,似乎总是和无聊结伴;青春,似乎在这一刻停滞了,被漫长悄悄地暗恋了。或许,因为我们在路上,所以我们才不会懂得如何去珍惜每一天的美好时光;或许,因为我们在路上,所以我们才无法领会那种透彻的领悟;或许,以为我们在路上,所以我们才不知道如何度过这一段青春吧。

  青春,这是怎么了呢?是喧嚣占据了她的心灵,是他忘记了那份坚持了实际在的梦想,是他让青春失去了依靠,失去了飞翔的翅膀吗?

  青春,我们在路上。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海之中,命运让我们相遇。我们都渴望找到那双清澈的明眸,同口里折射出的希望,脸上闪烁出的耀眼的光芒,从此,青春载上了我们。哦,或许,我们搭上了青春,注定我们要一起奔跑在那理想的道路上。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这该是怎样的缘分,让我们的青春交织在一起呢?那就让我们一起尽情的释放这宝贵的青春,一起绽放属于我们的年青春无极限吧!

  青春·我们在路上。跟着我们的步伐,勇敢的朝着希望的原野奔跑吧,不管未来会有多大的风雨,我们一起风雨兼程!

  作文五:青春(高三/1000字)

   我学会对你伪装,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笑得没心没肺,也不会再流那廉价的眼泪了。然后听你轻轻地说:“你变了。”

   ——前记

   19岁的我还是个孩子

   站在19岁的天空下,依稀可以看到懵懵懂懂的岁月在向我招手,呼唤我回家,回去一起玩耍。

   19岁生日那天,发表了一条说说:

   “踏在19岁的一角,被18岁摔得体无完肤,还傻呵呵的笑着:生日快乐”。

   对于青春,我所拥有的只有回味,不停地以各种口吻回忆,回忆所遍及的地方,都是我曾经留恋的地方。

   青春这东西,奢侈的很,但又很公平。

   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听习惯了的话,还是觉得有几分道理。在人生这场声势浩荡的情景剧中,每个人扮演着行行色色的角色。或是趾高气扬的富二代,或是踏实的过分的路人甲。沿着各自的路线前进着,不平行至少不会相交,拥挤着,吵闹着,声势浩荡的朝前奔跑着。

   每个人都不服输。领先的人肆意摆弄着鬼脸,紧追不舍的还在埋怨着命运的不公平。起跑线固然一致,速度却是天壤之别。

   天台的一处透亮

   喜欢上了光着脚丫走在马路上,留有白日残温的路面还是暖暖的,温度刚刚好。

   和朋友商量着:

   “去哪?”

   “额,要不去小湖边吧,那凉快一点儿。”

   沿着灰暗的小路,感觉脚下的温度慢慢地降了下来,凉凉的,很是舒服。透过茂密的树枝总是能投下斑斑点点的光斑,星星点点的点缀着昏暗的小路,让人觉得不是那样的单调,倒是生趣了几分。

   耳机里一直重复着你离开时的歌曲。微微心动的旋律,单调的歌词。聆听的不是旋律,而是隐藏在里面的故事。

   不厌其烦的重复着离开时的场景。金黄色的阳光下,泛着光的你的长发,空气里飘荡着花香洗发露的香味,香有些的腻人,却是喜欢的味道。

   说不出口的告别,来不及的祝福,以及消失在地平线的最后一丝安慰的光线。世界顿时暗了下来。我似乎感觉的到周围慢慢安静下来,没有了昔日的争吵,只剩下几盏昏黄的路灯,还在煎熬着。

   你说你喜欢天台的阳光,我说我喜欢阳光下的人。

   路过旧时光

   关掉手机,摘掉耳机,世界又安静了。耳边“滴滴答答”时钟的声音,鱼缸里鱼儿翻腾水花的声音,巧妙的翻译成文字讯号传入大脑,排斥掉最后一节安静的音符。

   无论我再与众不同,对于过往,只是一个旧人。始终。

   穿上曾经喜欢的衣服,调成曾经喜欢听的歌谣,重复着曾经喜欢走的小路,身边却没有了曾经的人。空荡荡的。没有了你,我拿什么怀念曾经。

   有些人,就像是别人雨伞上滑翔而过的水珠,偶尔有那么一滴晶莹剔透,带着岁月渗透的醇香落到你的脸上,也只能微笑着轻轻拂去,继续前行。

   时间蹑手蹑脚地循环在指尖,刻下一纸的存在。选择在不同的时间重温同样的拓本,捕捉心血来潮过后的自以为是。回忆需要怎样修剪才能刻画出一份如期而至的花期。

   老了不能再老的等待,丢了不能再丢的怀念。和几点山前雨,几朵午后云,完成一首未完成的歌。

   注定会用蓝色的标签诠释属于我的青春,甲乙丙丁,打马而过的俏时光。

  作文六:青春(高三/1000字)

  看完了《感动青春》上卷,我就拿起了中卷读了起来,虽然故事短,但是中卷里的故事比上卷里的故事更加感人:

  有一个卖火柴的小男孩叫珊迪,一天他在路上遇到了我和我的同事,(我还不认识珊迪),他粘粘的恳求道:买一盒火柴吧!先生,只要你一个便士!要不你一个便士我卖你两盒火柴!为了把它打发走,我说:我买一盒火柴!结果一摸口袋,糟糕!没有零钱,于是我说:我没有零钱,下次再买你的火柴。可是小男孩拉住我,说:我可以找您的零钱!他诚恳的说您给我几便士?十便士,我会在XX宾馆等你!我说,他听到后马不停蹄的拿着我的十便士往家的方向跑,过了2个时辰,他始终没有来,朋友说我上了他的当,就在这时,一个小孩冲进了我的房间,很明显是他的弟弟问:你就是那个买珊迪火柴的人吗?嗯,是的,你是他的弟弟吧!是的,珊迪找来了钱,可是在回来的路上被马车撞了!医生看了后,得出结论说估计命保不住了,珊迪让我带你去见他!他的弟弟说,于是我很快的随着他的弟弟来到了医院,看到了小珊迪,他见到我说:我本来把钱拿了回来,可是没想到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不测!然后他艰难的翻了一个身:可怜的小利比,以后谁来照顾你呢?我将永远照顾利比!我说,珊迪微笑着闭上眼睛,他走了!

  从前有一对夫妇在一家大企业工作,捧的是金饭碗,可是偏偏这个大企业要辞掉几个人,这对夫妇因为很有善心,总是谦让别人所以最先被辞掉了,由于这对夫妇人缘极好,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在一个服装商场里成立了一个川味火锅店,刚开始生意冷淡,但是渐渐地,这家火锅店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人们注意到,每到吃饭的时候,总会有七八个乞丐到这家火锅店来行乞,这对夫妇没有赶走这些乞丐,而是而是热情以待,而且施舍的时候,表情是那么的自然,有一次由于这个服装商场的老板沉迷于麻将,而忘记了关煤气,结果把煤气罐给烧着了,凡是在服装商城开店的人都遭殃了,这家火锅店也不列外,正好那家的男店主到昆明寄货,一没力气,二没帮手的女店主只好眼巴巴的看着好不容易支撑起来的火锅店被火焰吞噬,可是以前上门行乞的七八个乞丐不知道从那里冒了出来,在老乞丐的指引下,把煤气罐之类的易燃物品搬了出去,虽然火锅店受到了一点损失,但还是保住了,人们说这时以前夫妇两人经常施舍的关系,否则火锅店的地质都要变成大弹坑,可是那群乞丐好像有翅膀一样不见了,人们说那群乞丐是上天派下来的检测人品的天使,可是男店主在出差的时候碰巧遇到了那群乞丐,他非常感激那群乞丐,现在他们捡垃圾,男店主感激不尽,可是那七八个乞丐说:在那个小镇里,除了你们,从来没有人把我们当人看,只有你们把我们当人看,虽然现在我们捡垃圾,但我们依然很快乐!

  大家看看,这些故事多么感人,善良、守信的小珊迪却被马车撞?!同样都是人,为什么只有火锅店的店主把乞丐当人看?为什么只有火锅店不会损失惨重变成一个大弹坑?

  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如果火锅店店主不施舍乞丐,火锅店就会像那些人说的一样最终变成一个大弹坑,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善良、诚实守信的人!

  作文七:青春(高三/1000字)

  她是一个崇尚浪漫主义的女孩,李白式的天马行空,每天晚上总在梦中编造着属于自己的故事,百万富翁、白马王子、天才少女无一幸免地被她般进了白日梦里,连上课她脑海都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童话般的梦境,别人看见她裂开嘴笑,都说她傻痴痴,但她却以此为乐。她喜欢讲笑话,喜欢想些古灵精怪的点子,喜欢用无厘头的方式扭曲事实,人们听着很快乐,她也很快乐。她的成绩数一数二,别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勤奋的女孩,可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从来不复习,或许可以这样说,她不知道该怎样复习。语文该背的诗词,她总是无从入手,小测本上满是鲜红的更正字迹,古诗文测验时,语文老师看着一个个空格,不禁傻眼,无奈地在试卷上写道:“我的‘大小姐’,你怎么了?”终于,到了考试,她遇到了无能为力的填空,她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弃权,把目标转移到了作文上。明明她已经丢了几分基础分,可是她却令人难以置信地得了高分。老师说她的作文有深度,但她分明知道她的文章根本就很平凡,唯一让她满意的是,她的一字一句中抒发的都是真情实感,没有丝毫虚假。别人请教她作文的秘诀,她总是微笑着说:“因为喜欢,所以得分。”了解她的人都无可奈何地断言道:“恐怕这是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女孩了。”可是偏偏就有着一个与她志同道合的人。

  这是另外一个女孩,幼稚与活泼就足以形容她了,她总喜欢在别人谈话时插上一两句自以为笑话的笑话,人们的笑容被冻僵了,而她却还一如既往地展现出那如花般的笑容,纯纯的,傻傻的,顿时,被她冰封的世界又再次被她融化了。她就是这样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上演着如此幼稚的戏码。她很爱哭,她可以为了一些小事在众目睽睽之下流眼泪,在别人眼里如此丢脸的事情她却如此不屑地用行动演绎出了自己的见解。暴风雨后总会打下大辣辣的阳光,她从不把难过的事情记在心上,而是尽情地玩,把所有不如意的事抛褚脑后,别人都很欣赏她的乐观豁达,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这是因为她真的不记得了。她的懒起码可以评个四星,甚至连上课时的笔记也不愿意抄,理论性的东西从不能在她的脑子里找得到。上课老师提问她“so……that”与“sothat”的区别,她竟哑口无言,老师说她掌握得不够好,但她偏偏就是英语陪优的最佳人选。同学请教她怎样学好英语,得到的总是这样一句话:“生活往往胜于理论。”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个女孩,可是世界上竟然就是存在着另外一个如此罕见的人。

  她们的相遇是在初中的时候,她们双双被选上班长。如此独特的两人从此就有着同样的名号了。她们开始彼此认识,然后彼此了解,最后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友。她们一同大摇大摆地在课室里吃东西,被老师发现后,她们面不改色,即使身为一班之长。她们的字和画都被堪称一流,宣传委员便常常将墙报的重担落在她们肩上。她们都很乐意牺牲自己午休的时间,大概是由于她们过度活跃吧。她们一起组织同学排练元旦晚会节目,竟斗胆地在课室电脑上看卡通片,最后还奇迹般地获得了一等奖。她们在一起很快乐。

  她们也曾像别人一样立下过山盟海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并且不离不弃,即使海枯石烂。”

  对吧,昕,我们一定要兑现这个承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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